香港公司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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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s
香港公司注册常见问题
「在香港有限公司注册是否需要有办公室地址?」
不一定需要自行租用实体办公司或店舖,只需要有一个香港地址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一般不建议使用住宅地址。(邮政信箱不能作为有效的注册地址)
「若然在香港没有注册地址就不可以设立公司?」
在香港注册公司必须用香港的注册地址,住宅地址亦可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但不可使用邮箱地址,因为所有政府信件均会寄往公司之注册地址。
如果客户在香港没有地址提供注册,可租用本公司之地址作为注册地址,详情请参看开公司公司秘书服务及商务秘书服务。
「成立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有什麽基本条件?」
一位18岁或以上的股东及董事。委任公司秘书,可由一名香港居民或一间专业公司出任公司法定秘书。并需要有一个香港的注册地址。
「非香港居民是否可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
可以。非香港居民可于香港成立有限公司。香港公司条例对股东和董事之国籍和住所均无限制。
「公司纪录册是指什么 ?」
成员 (股东) 登记册、董事登记册、公司秘书登记册、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根据香港法例622章公司条例规定,有限公司必须于注册地址或另行申报之地址备存下列四款名册以供执法人员查阅。如未有保存任一上述名册,每名责任人(例如董事)有机会被罚款。
「可以用哪些语言为公司命名?」
可用中文或英文命名,名称中可包含阿拉伯数字,但不可以中英文混合使用。 如需要开立银行账户则必须要注册英文名。
「公司名称有什麽限制?」
除非另行申请牌照,公司名称不能包含“银行”、“保险”等字眼,也不能包含可能令人误会该公司与政府有任何关係的字眼。如:”XX局” “XX署” 或 “XX银行” “XX大学” 等一般都不会接受。
「成立有限公司名字是否要包括「有限公司」或「Limited」字眼?」
除非能提出充分理由及得到公司注册处长核准,否则所有有限公司必须于名称最后加上“有限公司”英文则加上「Limited」字眼。
「公司成立后可以更改名称吗?」
是。 公司成立后随时可以通过特殊决议来更改公司名称。 特别决议案通过后,必须在15天内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公司名称更改通知”。 一旦批准了新名称,将签发名称变更证书。
「股东和董事有什么不同?」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出来,属于公司的管理者,董事主席是董事会的负责人。
「何为备任董事及候补董事?」
备任董事只适用于一人公司,用以作为公司唯一董事身故后的临时董事,并代替处理职务; 候补董事即若公司董事暂不能处理公司事务时,会由候补董事代替处理职务
「董事或股东并非香港人可否注册香港公司?」
可以,持中国身份证或其他护照已可办理注册。在香港注册公司,并没有对股东/董事之国藉有所限制
「有限公司需要有多少名股东及董事?」
最少一名股东及董事,而公司股东及董事可以是同一人
「法定资本已删除,公司可以如何申报股份?」
《公司条例》已废除“法定股本”及“面值”的概念。因此,已再无必要在公司的章程细则中 述明内容。公司可选择在章程细则中述明其可发行的股份数目的上限。
「公司股本会有什么限制?」
目前股本并无最低限制。公司的股本在开始时通常是 1,000 港元或 10,000 港元。
「公司股份有货币上的限制吗?」
股本可以任何货币计值。虽然实际上此举会颇为繁琐,但法律并不禁止公司具有多种货币的资本结构。
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是一个简单而有效的过程。步骤如下:
- 选择公司类型:在香港,您可以选择注册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注册公司或外国公司等。
- 选择公司名称:在注册公司前,您必须选择一个名称,并确保该名称未被使用。
- 准备文件:您需要准备注册公司所需的文件,例如注册申请表、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
- 向公司注册处注册:您可以选择在网上或现场向公司注册处注册公司。
- 缴交费用:在注册公司时,您需要缴交相应的费用,包括注册费、名称登记费等。
- 等待注册确认:在注册公司后,您需要等待公司注册处确认注册申请。
请注意,注册公司的过程和所需文件可能因公司类型而异,因此建议您详细了解有关要求,并在注册公司前寻求专业意见。
「何为香港公司秘书?」
根据香港公司法条例,有限公司必须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其职责为安排会议、编写会议记录、呈交法定文件予政府部门,以确保公司符合法定要求,并协助开立银行账户 。
「香港公司秘书有什麽资格要求?」
如属个人,必须为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如属公司法人,必须是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 。
「中国居民是否可以出任公司秘书?」
不可以。公司秘书必须为香港居民或一间香港的有限公司 。
「如没有适合人选出任公司法定秘书一职怎麽办?」
可以聘用其他公司,如香港的商务服务公司所提供的法定公司秘书服务。世通国际可提供有关服务。(详情请参阅公司秘书服务)
「公司注册资本是否需要验资?」
无论注册资本多少,均不需要验资 。
「注册资本和发行股份有何区别和关系?」
注册资本是要先向政府注册登记。发行股份是当资本登记后而发行的股份,所以发行股份不会超过注册资本。股东须按照所佔的股份比例缴足发行股份,而不是按注册资本计算。公司未来需承担的债务责任也是以发行股份来计算的 。
「注册资本代表什麽?」
注册资本有以下意义:
- 公司最高集资能力:公司可透过发行新股给现有股东或新投资者筹集资金,注册资本越高,即公司可筹集资金越多。
- 股东最大责任:如果公司清盘结业,股东所要负的责任只限于已发行而未缴足的股本,而并非注册资本 。
「公司注册需要多少注册资本金?」
注册资本代表公司集资能力。此外,注册资本亦可视为股东对公司未来债务的承诺,注册资本越大,公众对公司的信心越大。香港有限责任公司的标准注册资本金为HK$10,000 。
「增加注册资本时,需要支付什麽政府费用?」
增加注册资本时企业无需支付政府费用。
FAQs
香港报税常见问题
「什么是香港公司年审,什么时候办理?」
香港政府要求香港公司在成立周年日时办理商业登记证更换和递交周年申报表,如有延期将引致公司不必要的罚款支出和信用风险。
香港公司年审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更换商业登记证和递交周年申报表。在香港,商业登记证的有效期仅为一年,因此在公司成立周年后需要定期更换;另外香港公司注册处要求公司在成立周年后递交一份周年申报文件,说明公司前一年度的相关状况,包括公司股东数目、股东姓名、股东股份比例、营运状况等。
鼎亨商务可提供香港等海外离岸公司的年审服务,老客户只需签署确认书和周年申报文件,新客户则还需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NC1等文件的影印本。
「逾期没有办理年审会有什麽后果?」
① 产生罚款。逾期换领商业登记证除了补交之前所欠政府费用外,每年还须额外罚款港币300港币;逾期递交周年申报表,政府费用或罚款将如下表所示逐渐增加:
提交日期 | 缴费金额(HK$) |
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42天内 | 105 |
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42天但不超过3个月 | 870 |
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 1,740 |
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 2,610 |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9个月以上 | 3,480 |
② 公司股东和董事等可能被检控,一经定罪将处失责罚款,每次失责最高可处罚款港币50,000元。
「香港公司每年需缴交什麽税?」
香港公司每年只须缴付利得税,法团首200万港元的税率8.25%,其后利润按16.5%徵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两级利得税税率分别为7.5%和15%。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无须缴交利得税。
「香港公司何时年结?」
通常习惯以每年的3月31日或12月31日作为计税基期。香港公司第一年计税基期最长为18个月。
「香港公司利润可否抵销前年度亏损?」
于某一课税年度所蒙受的亏损,可予结转并用以抵销该公司随后年度的利润。
「香港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豁免缴纳利得税?」
若企业的收入非来源于香港,且公司未有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及招聘香港员工,其所赚取的利润便可获得豁免缴纳利得税。但需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收入税务豁免。
「香港公司只在银行开立账户,代收代付中国公司货款,香港公司是否需要做账、审计和报税? 」
需要,因公司成立是以盈利为目的,就算香港只扮演代收代付的角色,也需做账、审计,通过做账将整个代收代付的过程列式出来,然后视情况确定香港公司的实际收入。
「 本人夫妇两人育有子女两名 ,可否分别申请一名子女的免税额?」
必须由夫妇其中一人申请所有子女的免税额 。一般来说,赚取较高入息的一方申请子女免税额会较为有利。不过,如果其中一方是以标准税率评税,则由另一方申请子女免税额会较为有利。
「 如何判定受供养父母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 」
在判定受供养的父母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时,税务局会考虑他们与香港的社交及经济联系,而可参考的客观因素包括:
- 在港逗留日数
- 在港是否有固定居所
- 在外地是否有物业居住
- 在香港或外地有否工作或经营业务
- 其亲戚主要在香港还是在外地居住
一般来说,如受养人的父母长期居住于外地,逗留香港日数不多或只作探亲性质,即使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税局也不会视他们为通常居住于香港。
「 我的父母已逾60岁并持有香港身份证,但现已迁居于内地。可否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
你的受养父母如果不打算继续在香港居住,只是间中回港探亲,他们便不算经常居住于香港,因此不符合申请条件。不过,如你的父母只是间中到内地居住,则仍会视为经常居住于香港,可就他们申请供养父母免税额。
「 外籍人士在香港受雇所取得薪金,是否需要缴纳薪俸税? 」
外籍人士在香港工作期间所取得的薪金,都需要缴交薪俸税;但如果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便可豁免缴纳薪俸税:
- 在一个纳税期内在香港连续或累计停留不超过183天
- 该报酬并非由香港雇主或其代表支付
- 该报酬不是由外国雇主设在香港的企业负担。
根据《公司条例》,所有于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每年均须向税务局递交公司之财务报表及报税表,以供评税之用,而有限公司更需要每年聘请核数师进行核数 (或称审计、Audit) 一次,以确保公司的报税表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然而,如果公司没有任何活动,是否可视为“不活动公司” (或称“休眠公司”),继而免去报税这个手续呢?首先,不活动公司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 没有进行任何会计相关的交易记录
- 没有拥有任何银行户口
换句话说,如果公司曾在该财政年度进行任何买卖,或拥有银行户口,便不算是不活动公司或休眠公司。根据《公司条例》,除不活动公司或休眠公司外,仍需要每年编制及递交财务报表作报税之用,并聘请核数师进行审计。
「何为「零申报」?没有经营生意便一定是「不活动公司」吗?」
若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没有任何经营,便可向税务局申请豁免会计做账、审计和缴税,是为业务不活跃报告 (零申报)。如果不符合条件,便要按正常程序会计审计、提交财务报表。
虽然不活动公司或休眠公司的确可以“零申报”,然而根据《税务条例》规定,不论在海外或在香港,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公司便会被视为营业,亦即需要每年报税及审计:
- 进行投资 (包括股票、债券、实业投资等)
- 控资控股 (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
- 集团往来资金调配
- 聘请员工
- 租赁办公室
- 任何交易 (包括银行交易)
如果公司并不符合不活动公司或休眠公司的条件,仍作出「零申报」,税务局便会对公司进行实地审核及调查。如果发现公司有不实申报的情况,便会作出检控并追回欠款,一经定罪可被罚款 HKD 10,000 及相当于税款的 3 倍。若然公司是刻意逃税瞒税,更可罚款 HKD 50,000及监禁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