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就业计划是指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应届非本地毕业生类别。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而非本地毕业生是指在香港特区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

项目优势

  • 无须先获雇主聘请
  • 一人申请,申请人同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可移居香港
  • 香港特区护照可免签/落地签进入英、法、德、加等168个国家和地区
  • 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即可取得特区护照
  • 凭香港身份,可低分报考国内名牌大学,并可轻松赴国外留学
  • 在香港自由成立国际性公司手续简单,产品可零关税进入内地
  • 持香港身份证,即可享受与香港公民相同的教育和医疗福利
  • 无语言障碍,中英文同属官方语言,无语言障碍问题

申请条件

  • 申请人获得香港本地颁发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 在毕业之后(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计起的半年内申请;
  • 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可随行。

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