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香港成立公司,很多人因为成立公司所需的繁锁程序及手续而大感烦恼。万事起头难,准备成立公司就是创业的第一步。
在香港成立公司之前,有什么需要注意呢?是否需要有办公室地址?公司是否一定要有董事、秘书?以下将有关注意事项逐一整合。
考虑成立公司类别:有限公司、无限公司
于香港成立公司前,务必了解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分别。
简言之,有限公司被视为独立法人,假如公司面临债务或诉讼问题,东主只会有有限的连带责任;相反,无限公司就会被视会是东主的延伸,东主亦可能被视为原告/被告。
如果想了解更多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的分别,例如它们的申请流程及费用,请参阅下文成立公司应该选「有限公司」还是「无限公司」?
考虑公司名称、商标
成立公司首先要准备公司名称,详细命名规则可参考《香港公司名称注册指引》,以下整合一些注意事项。
公司名称可以繁体中文或英文命名,不可中英混合,但可包含数字。如果公司想开立银行账户,建议以英文注册。
公司命名时有以下限制,以「署」、「局」、「大学」作结的疑似公共、政府相关机构名称不能使用;而「银行」、「保险」等名称需额外申请相关牌照,否则可构成刑事罪行。
公司名称后方必需为中文「有限公司」或英文「Limited」。若有合理理由,可向公司注册处长申请不加入该字眼。
另外,香港公司名称需要独一无二,因此最好先到公司注册处的《公司名称索引》,查核名称是否已被他人注册。
最后,同时建议到知识产权署的网站,查核有否相似的已注册商标,免得被认为是有意侵犯或假冒商标。
考虑公司注册地址
按照香港公司法例,香港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须为香港地址,而邮政信箱不能作为注册地址使用。
换句话说,住宅地址也可作为注册地址,但因为地址可作为政府机构上门查册或到访的地址,加上他人查册时地址将被公开,一般不建议使用。
假如没有可用地址,可考虑租用会计师楼提供的虚疑办公室及信箱,费用由$100起,而只要该公司具有相关牌照都是合法的,降低开业成本之馀,在香港也非常普遍。
考虑董事、公司秘书、股东
如果成立私人有限公司,需要准备公司架构安排。当中最少有一名股东、一名董事,以及一名公司秘书,而股东及董事的国藉并没有限制。
作为成立公司的投资者,股东可以担任董事或秘书。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公司只有一名董事,该董事不能同时任职秘书。董事的产生一般由股东大会投票选出,董事需作为公司事务及的董事会的决策人。
至于公司秘书,他/她必须是常居于香港,若果是秘书法人团体,其办事处也必须在香港,以确保能够履行公司法律、行政职务。
如果公司只有一人,可选择指定备任董事,作为唯一董事因身故而离开公司的接替人选。
以上资料,谨供参考。如有疑问,我们欢迎阁下的查询。